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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惩戒 教育为本——新乡学院附属中学小学部全体教师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时间:2021年03月20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2021年3月16日,新乡学院附属中学小学部全体教师,在副校长曹成本的带领下,共同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曹成本副校长在讲话中指出,《规则》出台的目的在于教师、家长及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同时还起着保障师生权利和规范师生行为的作用,千万不要把惩戒条例当“戒尺”,不可以为所欲为,一定把握好“适度原则”。因为惩戒的得当与否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深远影响。同时还要掌握三项本领:对于学生违纪违规要理智处理;进行惩戒时要真正走进学生的心里,对学生从内到外内地影响;对《规则》要正确运用,依法行使教育权利;让老师们明确“惩戒”和“惩罚”的不同意义。

校长杨红霞总结到,教师要常怀仁爱之心,要及时理解学生的内心需求。教育惩戒的实施主体是人,对象也是人,老师们要把握教育属性,从内心出发,一定要找到惩戒的“度”。并且提出了人的需要层次理论,对现代教育影响深刻,我们一线教师在实施惩戒时,应怀有仁爱之心,以生为本,让学生感受到来自教师的理解和关爱。我们广大教师在教育引导学生方面更应该积极与家长沟通联系,家校在教育方向上保持一致,形成教育合力,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

会后,小学部全体教师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学习写下心得体会,切实把握好惩戒规则,在教育教学中,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带着对学生的仁爱来运用“惩戒”。

爱和惩戒,是教育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好的教育,必然是严宽相济、奖罚分明的,我们秉承“以人为本”的同时,也要做到“师道尊严”,让孩子们在惩戒中接受磨练,在爱中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