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2025〕1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新乡学院附属中学(初中部)新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区范围
新中大道以东、金穗大道以南、东明大道以西、华兰大道-河南科技学院连线以北片。

二、登记对象
2025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2025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摘录
(一)学区生
1.房户一致学生: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红旗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能提供不动产权证)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三代房产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红旗区),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红旗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二)统筹生
1.符合新乡市人才办认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2.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3.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红旗区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或无自有住房的,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时间
8月9-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30)
五、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房户一致”的学区生(房户一致指:学生户籍与父亲或母亲一致,且户籍地址与父或母房屋所有权证一致)。携带纸质档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学校,由学校老师指导家长进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报名。
线上采集只针对房户一致,不属于房户一致的不要在线上进行采集,以免影响学生建立学籍。
(二)线下报名
符合条件的三代房产以及统筹生等其他类型的学生,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我校现场报名并进行信息录入。监护人所持材料如下:
1.纸质档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开装)
(1)《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加盖毕业小学公章);
(2)入学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页、监护人、入学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3)入学学生监护人居住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契税)原件和复印件;
(4)学生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以上顺序分开装在两个透明档案袋内,复印件档案袋左上角注明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家长联系电话,登记完毕后,原件退回。
2.U盘电子档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请各位家长自备一个U盘,U盘内新建一个文件夹,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身份证号内含字母的请大写),所有电子版材料均放在此文件夹,内附以下电子材料并准确命名文件名称。
(1)学生所在户口本首页;
(2)学生所在户口本户主页;
(3)学生所在户口本本人页;
(4)房产证(产权人页,如提供购房合同,则需将购房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契税发票放在一起扫描在一页);
(5)学籍表;
(6)学生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
以学生“李华”为例:

注意事项:
1.每一张扫描照片均需以JPG格式保存,要求高清,大小在500kb以内。
2.蓝底免冠照片宽高450*600,分辨率300dpi,大小在200kb以内。
3.建议使用“扫描全能王”等扫描软件进行此项工作,请务必调整到要求大小。
4.请家长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照片要求清晰。如材料不齐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现场将不能报名!
六、温馨提示
1.请学生家长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统一从学校北大门入校进行现场审核。如核实证件造假,我校将不予录取。
2.为方便我校学区内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及时了解招生信息,请关注“新乡学院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校的招生信息和动态。
招生咨询电话:0373-7065986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