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基〔2020〕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新乡学院附属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区范围
新中大道以东,金穗大道以南,东明路以西,新延路以北。(常青藤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照顾性安置)
二、招生对象
2020年小学毕业生
三、登记条件
1.适龄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红旗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公租房)相一致(人户一致),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红旗区),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
3.适龄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红旗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四、报名办法
(一)登记所需证件
1.入学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入学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主、监护人、入学儿童本人的复印件);
3.入学学生监护人居住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拆迁原地安置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入学学生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请将以上材料装入带拉链的透明文件袋,封面写上入学学生的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报名时上交学校以备查验。如核实证件造假,将取消报名资格不予录取。
(二)时间安排
登记时间:2020年7月20—2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30
7月23—25日,组织入户家访。
7月26日,各公办初中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要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并将学生信息登记造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7月30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同意后,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返还学生报名材料原件。
五、登记流程
1.到门岗处领取报名序号。
2.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序号带所有证件材料到相应的报名窗口完成登记。
六、温馨提示
1.请家长或监护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学校进行新生现场报名登记。自觉遵守报名登记秩序,维护校园文明与整洁,体现自身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2.疫情防控期间,请家长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者方可入校。